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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4

    还是只等了不到半分钟就有鱼上钓。

    纳鲁机敏且判断力过人,一次以后已经知道拉扯的时机,当即减小力量一拉!再一次鱼跃水溅,一条鱼被拉扯到空中翻腾得连雪白的鱼肚都能看见,可最终还是没有能把它钓到岸上来。

    纳鲁怒了:“再来!”

    孙志新斜眼看他,见这个英伟的男人脸上一脸的不甘,鼻孔张大,眼睛恶狠狠的盯着水面,像个发脾气的大孩子。

    知道这人性子要强,倔得跟头牛似的不肯服输,只怕鱼越不容易钓上来,他就越想钓上来。更何况在这里钓鱼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河里鱼的数量极多,平均等待的时间很短。对于一个钓鱼初学者来说,最容易产生兴趣的条件是什么?就是目前这种状况。鱼咬钩的等待时间很短,不会让人因漫长的枯燥等待而让人失去兴趣。咬钩了,又钓不上来,离最终结果只棋差一步,那中间的煎熬最是能让人痛并快乐着,最终培养出钓鱼的兴趣。明白这个,孙志新就笑了。

    “小新,再帮我去挖点这种软虫子。”纳鲁不会叫蚯蚓的名字,同时厌恶惧害这种软吧吧绵嗒嗒的东西。他正强压着恶心学着往鱼钩上安装蚯蚓鱼饵,可见是当真已经被培养出了些钓鱼的兴趣。

    “哦。”孙志新笑了一声,转身就在河滩上挖蚯蚓。纳鲁则继续在钓鱼。

    一次,两次……七、八次。总是能钓到,却拉不上岸来。孙志新一边挖了蚯蚓拿过去,一边好笑的听纳鲁坐在石头上拿着鱼竿愤怒的咆哮,为着那些拉不上来的该死的鱼。

    暂时没了族长的身份扼制本性,纳鲁果真像个坏脾气的大孩子,粗鲁、直率,心里什么感受就直接发泄出来,逗着孙志新一直想笑,浑然想不到不在人前的纳鲁居然是这样一副表现。不过,倒是挺可爱,像头炸了毛的狮子,孙志新闷笑不已。

    “小新,这鱼怎么这么难钓?”

    “嘿,耐心,耐心!钓鱼这个活动最需要的就是耐心。”

    “哦。”纳鲁不吱声了。

    再一次鱼跑掉,这人又开始愤怒的在石上咆哮,还用力拍打屁股下的石头。还好是史前时空,鱼比较呆傻,若是换了在现代,附近的鱼早让他吓跑光光。

    纳鲁定定神,用猎手的心态去对付河里鱼。等再一次浮标倏然一沉时,纳鲁停了半拍才暴然发力。那鱼在纳鲁的大力拉扯之下破开水面,呈直线般倒射向纳鲁的脸。纳鲁反应极快,猛然侧脸,鱼就擦过他的脸往后射,落到河滩上。此时鱼钩才从鱼嘴里脱出来,那鱼就在浅水里胡乱扑腾挣扎。

    纳鲁呆了呆,才恍然发现自己当真钓到了第一条鱼,顿时兴奋的连伤都顾不得,就想站起来去抓鱼。

    “你别乱动!”孙志新叫道,从河滩上奔过来,合身扑上去按住那条鱼。好家伙,初次旗开得胜就收获不小,这鱼足有一斤多!

    “哈哈哈!”纳鲁畅快大笑:“小新,我钓到了!”

    他笑得极为兴奋,脸上的表情跟别扭时的奥格很像,很需要别人称赞。平时那个沉稳内敛的族长纳鲁半点都见不着,浓眉大眼的脸上一脸的兴奋狂热,阳光下看起来极具神采。

    “厉害!”孙志新比起姆指,毫不吝啬的大赞。是人都需要赞扬和鼓励,纳鲁也一样。

    纳鲁咧着嘴大乐,可爱的虎牙露在唇边清晰可见。马上又情急的催促孙志新挖更多的蚯蚓,继续钓鱼。此时他已经忘记了配合孙志新钓鱼让他高兴的初衷,自己当真喜欢上了钓鱼这个活动。钓鱼时守候以后的收获剌激着一颗喜悦的心,整个与鱼对抗的过程充满了智慧、力量、技巧的结合,很容易让人着迷,纳鲁毫不例外的被引发出兴趣。

    只是无论纳鲁在运动方面的悟性再高,本身也善于守候并精于猎取,用没有倒钩的鱼钩钓鱼难度依然很大。往往重复十几次拉钩的结果才会钓起来一条鱼。以纳鲁不熟练并缺少很多钓鱼知识的初学者而言,钓鱼成功率就变得更低。但这丝毫不能减小他的兴趣,钓了一个多小时,又钓到了两条鱼后,他已经彻底的主动喜欢上了钓鱼。

    孙志新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干,自己动手再做了一根鱼竿,也坐到纳鲁身边来钓鱼。他也是头一次用没有倒钓的鱼竿,又因为用惯了有倒勾的鱼钩,在习惯了原来固定钓鱼方式的陈旧积习影响之下,技术连纳鲁都不如。纳鲁在这方面可是一张白纸,具有无限大的发展空间,相比而言孙志新反而逊色许多,有些时候都鱼都无法扯出水面。

    孙志新又是个好胜的,绝不承认自己这个钓鱼老师还如一个钓鱼学徒,与纳鲁之间的无声竞赛就默默展开。整个一下午,就听到两人坐在同一块大石上,一会儿欢笑,一会儿欢呼,一会儿痛骂,一会儿又咆哮,倒是开心得很。下午的阳光照在两个大小孩的脸上,让一张粗犷豪放的脸和一张精致俊逸的脸染上了一层毛绒绒的金辉,乍眼一看之下,就是有一股说不出的和谐意义。

    到了收竿时分,纳鲁收获七条鱼。最大那条就是头一条,其余大小不等,最小的半斤。孙志新收获三条,最大的有两斤,最小的一斤,他毕竟是个熟练的业余钓鱼爱好者,在质方面小胜纳鲁。其实两人的收获比这个要多些,那些太小的鱼就放生让它们继续在水里生长。无倒钓鱼钩就是有这个好处,不会把鱼伤得很厉害,放回水里去以后可以不受影响的继续成长。

    “我喜欢这个!”纳鲁意犹未尽的道:“明天继续。”

    “好啊。”孙志新应了一声,跑回去拿柳条筐来装鱼,打算晚饭就吃这个。

    把纳鲁架在肩上走回帐蓬,过不多久猎人们就回来了。布库和他那些小伙伴也从对面林子里回来,继续收获得有小猎物,还有蘑菇。当然,干柴也有,这帮子小鬼好像有见到它就去收集带回来的本能……

    猎人们今天的收获颇丰,中型猎物好几只,成果中更是首次出现了小型猎物,有看起来像獾似的小动物。

    康带领猎人将猎物堆在营地中间,让其它猎人去宰杀分配,自己大步跨着过来来到纳鲁的帐蓬。人还没走近,大嗓门就已经兴奋的嚷起:“孙志新,吹箭真的很好用!不过我也发现了它的许多缺点。”

    吹箭做为冷兵器时代的简易便携武器,当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孙志新也知道这个,但心里还是想听听康怎么说。毕竟他才更加熟悉这个时空,本身又是一个优秀的猎人。

    “说来听听。”

    康便道:“它的射程还是太短,杀伤力也有限。对付小猎物非常好用,不过一但遇到体型略大点的就杀杀力大减。”

    这点孙志新也明白,吹箭是个怪东西,遇弱越强,遇强且弱。小猎物可以达到秒杀的地步,大的型物甚至可以弱得难伤分毫的地步,除非让箭只变得更加锐利,充分运用物理学压强集中到一点的原理,不然很难射入猎物的身体。

    康还在继续道:“另外,箭只太轻,如果风大的话,准头就会大大的出现问题。嗯,好处是顺风威力更大,射得也更远,准头就不那么好。”

    康说得很中肯,箭只确实质量太轻,容易受气流的影响。孙志新听得点头不已。

    杀伤力方面受吹箭本质的限制,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不过可以通过淬毒提升威力,先没淬毒是想到这帮子猎人没有运用熟练,怕首先会伤到自己。而箭只的重量问题确实是个硬伤,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改进方式,因为它这个毛病放到现代也是让人头痛的问题。但还是可以适当改善,比如将箭只去除水分使之更硬,硬锐利,同时用硬质胶质煮过,让胶浸进到竹纤维结构中去,增加重量和韧性、硬度。至于这个胶质,大量废弃不用的兽皮和有蹄类动物的角质蹄,或者是角就是个好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V了,俺不知道该说什么,更没想到会这么快……

    入V三连更,还喜欢的朋友请继续追。

    同时有可能的话,第12章的完全未删减片将捧上以表庆祝。

    哦也~居然V了,神奇……

    36、混在史前的悠闲日子...

    孙志新把这些想法跟康说了,康听得眉飞色舞,眼光一直往树蛙笼子上溜。那几点树蛙饿了好几天,正恹恹的趴在笼里,要死不活的。康极具攻击性的眼光看过去,它们也没什么反应,混然没感觉出自己一会儿就要在康的手里下地狱。

    过了会儿奥格把分配到的食物拿回来,孙志新让他串起挂出去晒,没打算今晚动手吃它。奥格诧异的看了孙志新两眼,去把肉块晒上后回来问道:“不吃它们,晚上吃什么?”

    孙志新指指鱼:“吃他,我和你父亲弄到的。”

    奥格和康看看鱼,都大皱眉头:“它很难吃,现在有吃的,还是别吃它哟。”奥格还补了一句:“我讨厌那个味道,还是等别的东西都吃光了再说。”

    瞧瞧,已经被孙志新喂养得嘴巴都变叼了,以前只要是能吃的食物,他们可是来者不拒,哪像现在?还要挑味道……

    布库倒对孙志新的手艺很有信心,好奇的问:“吉玛有办法做得很好吃?”

    孙志新笑道:“当然。你吉玛我是谁?”

    奥格这个别扭的青春期人士仍然拿不信的眼光看孙志新,康侧眉毛一跳:“哦?那我倒要尝尝。奥格,去叫里肯过来,我的女人也叫上来学学手艺。”

    孙志新脸孔一下就黑了,见脸皮厚的,就没见过像康这样脸皮厚成这样的。自己来白吃白喝就算了,还要叫上儿子和老婆,一家大小全在这里吃白食……好在自己和纳鲁钓到的不算少,不然哪来那么多鱼喂这群狼?

    脸上悻悻的,心里老大个不爽。但见奥格高高兴兴的去喊里肯一家,只能摇头叹息史前人当真要比自己这个现代人热情豪爽。小小羞愧了一下,转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提起鱼到河边去处理。

    鱼这个东西,确实肉质细嫩鲜美。但鱼本身带着一种水产的浓重土腥味,一但做不好,就会由美味变成狗不理,难以吞得下去。以目前的条件而言,佐料又少得太多,去腥的姜、葱、蒜全都没有,仅有蘑菇和盐。孙志新左右考虑了一下,无意瞅到一块平整的石板,灵机一动之下打算做铁板,呃,石板煎鱼。因为就鱼的烹调手法来说,烤和煎、炸无疑是腥味最少的做法,很适合现在的条件。至于烤制食物,史前人类已经吃得很多,像纳鲁一家就对烤这个手法兴趣不大,相反很喜欢孙志新做的炸、煎、炖、焖一类的做法,所以烤鱼放弃,做石板煎鱼。

    先将鱼去鳞,洗净,腥味重的腮、划水鳍和鱼筋都去掉,再洗,至无血水流出。再拿回来,用盐仔细抹过,放进陶锅里,加上蘑菇片搅拌,让鱼肉透入鲜味。紧跟着又把布库掏回来的鸟蛋打了几只放进陶锅里继续拌。蛋清可以去腥,更能上鱼肉在烹制过程不至少流失大量水份而失去鲜美,是烹调鱼类时很重要的添加物。

    到得此时,众人都已经看出来孙志新处理鱼肉的手法很是别致,经过一番处理后的鱼肉鱼腥味大减,,不仔细都闻不大出来。摆在陶碗里鱼肉呈一种略微透明中又带着白里泛着粉红的色泽,看上去很是细嫩。于是大家都开始期待起来,只觉得经过孙志新的处理后,或许那鱼肉会真的很好吃。

    康家里的老婆,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孙志新整个处理过程中她都在仔细观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环节。自己男人在族长家吃过一次饭后就念念不忘,总是说起毕达拉察阿苏的手艺有多了不得,她早想学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哪里肯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环节?

    孙志新刚才的处理方法叫腌鱼,一般情况下做鱼都会经过这一步简单的步骤,为的是去腥,也为了让鱼肉入味。而鱼肉肉质细嫩,这个过程不必花很长时间,十五分钟到半小时足够。

    将腌好的鱼拿出来,把陶锅洗净,放上油,烧到八成滚以后把鱼下锅煎至四成熟,表面金黄,鱼尾微翘就可以。这是为了进一步跑油去腥的过程,同时也为下一步的板煎做好上油准备,不然以鱼肉的细嫩,很容易粘连在板子上,让肉损失不说,卖相还会四分五裂又七零八落的非常难看。有人喜欢吃被五马分尸的鱼吗?反正孙志新是不喜欢,一看到这样的鱼就联想一车裂一类的不好东西。

    鱼肉被炸过之后因为已经能闻到一股和其它肉类完全不同的香味,即不是鱼腥,也不是肉香,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就是觉得香,别的肉类散发不出这个味道来。跟以前放到锅里煮过的味道天差地别,那个味道简直没法闻,鱼腥味道被放大N倍,而这个却好闻得很,让人食指大动。虽然还有些微带鱼腥味,但已经被其它更香的味道掩盖过去,光是想像就能感觉出来它会很好吃。

    就在大家都以为可以吃了的时候——又见孙志新从帐蓬外拿进一个谁也没有想到可以在烹调上用到的东西——整块一尺见方的薄石板,架在火上,又涂上油,慢慢的把它烧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