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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猴子,乖乖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239

    常留皱着眉头为本王拭血,本王一把拉住他的手,虚弱地说:“要不我趴着吧,我不想、不想让你看到我这么狼狈的模样。”

    “你的哪次狼狈,不是给我看的?”常留说,他将落在一旁的外袍拾起来搭在本王身上,起身收拾着满车狼藉,心疼又懊恼地说:“疼就不做了。怪我,明知现在还不是时候。”

    仔细想想,他说的也对。本王每次毒发时模样都十分狼狈,可每次毒发时守在本王身边的都只有常留一人。本王此生所有的狼狈皆被他一个人看尽了。可他说的又不全对。本王自知时日无多,若现在还“不是时候”,日后怕更是没有机会了。

    半日之后,马车缓缓在路边停下。本王的身子经不住长时间的马车颠簸,荒郊野岭又没有客栈可以暂住,何况后面又有祁辙的追兵,也只好随便在野树林子里歇息了。常留让本王自己在马车里歇着,他去林中摘些野果,还要为本王熬今晚的汤药。彼时本王身体正乏,又浑身发冷,整个人都蒙在被子里,于是胡乱点了个头,倒没注意他下车时手中根本没有拿什么汤药补品之类。

    等本王醒来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常留却还没有回来,四周除了林风声和车厢外那匹马的喘息声之外静得骇人。本王撩开车帘,望着月色估算了一下时间。他这一去,怕是已经去了两个时辰。本王心中涌出隐隐的不安,难不成遇上了祁辙的追兵或者林间野兽?

    本王草草披了件长衫下车,林子这么大也不知道要去何处找人,一边责怪自己方才不该连他要去哪个方向都不过问,一边随意在林子里走着想碰碰运气。除了十几年前被人推出来为祁辙挡箭那次,本王的运气一向不错,于是没走太远便听到前方有人的说话声。

    那是林间的一处空地,月光将地面照得发亮。月光下站着两个人。一人红衣金发,当是常留无疑,另一个却是名身穿素色袈|裟眉目清冷的光头和尚——本王从未见过,却又似曾相识。他们也许没考虑到林子里还会有其他人出现,说话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才使本王能将他们的说话内容一字不落地全听清。

    常留说:“我以为你在藏经阁抄了五百年的经,现在已经该清醒了。呵,却没想到——”“本座很清醒,悟空,时到今日仍在执迷不悟的那个是你。”和尚说,他唤常留“悟空”,这…这不是本王听人说书唱戏时听到的花果山臭猴子的名字吗?

    本王本想靠近些,光明正大地打个招呼,此时却愣住了。躲在一棵桃树后,十分不齿地听墙角。光头和尚接着说:“悟空,生死有命,他的阳寿早在十年前便已耗尽,你现在强行为他续命是在逆天而行。”

    “何谓逆天?”常留不轻不重地说:“我一没有为他改阳寿,二没有喂他吃仙丹,我更从未在他身上施过一丝一毫的法术。如何逆天?”

    “所以——”和尚一把掼开常留的衣领,露出他大片胸膛。本王心想“嚯”你个和尚,好不稳重!连本王的人也敢动手动脚。不过——常留为谁逆天改命了,好生稀奇,本王怎么丝毫未觉?思索着,不经意视线一转落到常留胸口,看到他被月光映得雪白的皮肤上赫然有个碗大的洞,本王立时浑身一震,他何时受了这么重的伤,刚才行云雨之事时不还好好的吗?

    “所以——这就是你每日一碗心头血喂养他的理由吗?心头精血是何物?如今你已经脱去神籍,这无异于以命抵命。”和尚说。常留拉开和尚的手,缓缓收拢了领口,他低笑一声,“那又何妨,反正我不死不灭。”

    “那你数千年的修为呢?若没了神通广大,天上地下,谁还会承认你是‘齐天大圣’?”和尚晾在半空的手松了又握紧,最终还是无力地垂在了身侧,他叹了口气,轻声道:“没有前世的记忆,金桃就只是祁怜,他是大祁王朝的九千岁,是完完全全的另一个人。你大可以等待他十次转世之后位列仙班那日,像现在这样,明知无果却依然苦苦追随又是何必?”

    祁…怜…?!岂非本王…?!是了,常大夫每日灌给本王的药汤子总是有一股子血腥味儿,竟然是他的心头血么?!他究竟是何身份,本王又是何身份,值得他如此相待?!他究竟——瞒了我多少?!

    “或许对你们来说,每一次转世他都有一个新的身份。但对我却不是。”常留望着左手第四指上隐隐出现的一条红线,表情一点点柔和下来,他说:“对于我,朝露是他、蜉蝣也是他;狗尾巴草是他、桃花树也是他;九天之上的神君是他、肉体凡胎的闲王还是他;一世欢喜是他,可怜没人怜的祁怜——亦是他。哪怕有朝一日他化为滴水汇入东海,我没有神通广大没有火眼金睛,却依然要将他找出来。由生到死,护他欢喜。”

    “咳!”本王躲在一边听了半天的墙角儿,终于被常留这段情话酸倒了牙,没忍住呛咳了几声。怕被他们听到,本王紧紧捂着嘴,几乎咳岔了气。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确定没有惊动对方后,便沿着来路折返回了马车。

    重新躺回软榻上,像是本王未曾出去过,于是今晚无意中听到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本王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与“神仙”二字扯上关系,而且看起来还“关系匪浅”。此后,翻来覆去本王再无睡意,心乱如麻,直到车外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本王假寐,听到常留掀开车帘进了车厢,见本王睡得“沉”,他还刻意放轻了动作。

    “嗒”的一声轻响,他似乎在软塌旁边的小几上搁了只碗,于是本王又闻到了股血腥味。不过这次一想到是常留的心头血,就不再觉得难闻,反而有种陈皮糖的酸甜。见本王身上搭的毯子掉在了地上,他拾起来要重新为本王盖上,手碰到本王被露水打湿的衣服,动作一顿。

    本王也装不下去,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要问他,于是睁开眼来。常留也没意外本王在装睡,他给本王盖好毯子,温声说:“你刚才出去了?夜深露寒,看来除了祖传秘方,今晚我还得再为你准备一碗驱寒的姜汤才是。”

    “我去找你了。”本王道。常留拾起碗,将药送到本王嘴边,淡淡道:“嗯,可找到了?”本王轻轻挡开他的手,没有去接他喂来的药,“你跟那和尚的话我都听到了。你能不能告诉本王,本王与九重天上的丞显元君究竟是何关系,本王的前世与你又是何关系?”

    顿了顿,本王一把拉开他的领口,望着他心口刚刚剜出来,还没来得及愈合的新伤,一字一顿道:“大、圣。”

    第114章番外

    上元佳节,十里天街;

    明灯初上,一片华彩。

    热闹的不止有凡间,天上地下无不欢欣。

    苏长修做鬼王已有一千余载,自从他与戟夜成婚,鬼魔两界可谓是强强联手,实力无二,即便是天庭也要忌惮三分。万幸苏长修性格温谦,并无战意,而戟夜虽然顽劣如孩童,又喜战好胜,奈何他却将苏长修的话奉为金科玉律,于是顽劣乖张的脾性也收敛许多。夫夫二人自成婚以来游历三界,虽不是神仙,却胜似神仙眷侣。据说鬼界的一念城近几日正在举办花灯会,幽暗的城池遍布血色的大红灯笼,各方鬼怪竞相猜谜,好不热闹。

    仙界立于九重天,高高在上,自诩为众生之首,自然不甘心被鬼界比了下去。于是由玉帝做主,各位帝君出谋划策,也办了一场灯会。地点就在太上老君的三十三重天的十里天街。不过,仙界从来规矩甚多,阶级森严,不如鬼界、魔界诸类民风奔放,官民一家。是以,仙界的灯会办得虽声势浩大兴师动众,可真正参加的却没有几人,而且也都是一帮胡子老长、年纪比胡子还长的老神仙,大家见面之后无非是相互寒暄着说些客套话,颇为无趣。

    但有一人例外。那是一名看起来很年轻,实际上更年轻的小神官,名叫柳色,是除夕当晚刚飞升的一名文神。因为他家乡一直有过“花灯节”的传统,而他飞升才不过半月的时间,老家的习俗深深刻在骨子里一时难以抛却,所以,即使仙界的花灯节只有一帮白胡子老头参加,他依然十分向往。这柳色长眉秀目细皮嫩肉,穿着一件湖蓝色的长衫,在一干白袍老道中显得格外出挑。

    柳色新奇地在各个摊位前驻足,有时拾起一个做工并不精致的面具试戴,有时又拾起一串石子儿充当舍利的手串把玩,他稍显婴儿肥的脸上带着稚气,笑得格外纯真。按理说,像柳色这种没什么心机的小神官该讨得很多人喜欢才是,可几位从旁边经过的上仙却纷纷摇头轻叹,听起来颇为惋惜。

    原来,这柳色本是下界大祁国一位柳姓大臣家的公子。

    柳大人是两朝元老,忠臣名将。他老来得子,取名柳色,将这唯一的儿子宝贝得跟什么似的。柳大人为官数十年,原定除夕之后便告老还乡,颐养天年。

    谁知,大祁王朝的君主祁辙素来喜怒无常,在九王祁怜“以下犯上意图谋反”未遂最终“畏罪自杀”之后更是性情大变,暴戾无度,动辄就迁怒下臣。轻则罢官,重则斩首。

    柳大人不过是替祁怜说了一句——“九王也许有冤”——却招来杖刑五百的责难。柳色在宫门前苦求三日,愿代父受过。于是,在除夕大雪之夜他替柳大人受了五百杖刑,一命呜呼。

    柳色死后魂魄未散,漫无目的地飘着。他飘去了鬼门关,到了鬼界。可一念城守城的鬼将军却见鬼门严防死守,说什么都不肯收留他。理由很简答——一念城,一念为鬼,一念成神;若非十恶不赦,不得踏入鬼界半步。

    柳色听不大懂,于是说:“大哥,说人话,谢谢。”鬼将军翻着白眼问:“臭小子,你赌过博打过群架杀过人吗?”柳色摇头,鬼将军又问,“那你抽过烟喝过酒烫过头吗?”柳色还是摇头,他有些惭愧,觉得自己好像白活了十七年。于是,鬼将军横出大刀,说:“滚滚滚,啥都不会,要你何用?”

    偏偏最是无辜之辈,下场最是凄惨。明明他一生无恶,三界之大,却无他区区一介鬼魂容身之处。如是在大街上飘荡了一夜,鸡叫第一声时,他才遇上一名过路的神仙将他的孤魂暂时收在袖中。否则被太阳一照,非得魂消魄散不可。随后,柳色便被带来了天界,受到那名神仙的举荐,他在司命星君的神殿上谋了个没名没分的闲差,成了一名专门为人间的男男女女写话本子的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