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摸文学网 - 都市青春 - 文豪的悠闲人生在线阅读 - 第7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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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至尊离去前曾问圣皇,为了这帮蝼蚁,值吗,真的,我也想问,值吗?”

    “值吗?”

    “这段当初都看哭了,紫微的人何其有幸,有这样一位人皇,或许在人皇眼里,那些人都是他的孩子吧,放不下,舍不掉,哪怕做错了事也是会原谅的。”

    “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

    无始与女帝,两人都是为了逝去的亲人而修道,然而女帝选择了“不为成仙,只为在红尘中等你归来”这像是一种妥协,无始则是打上仙路“欲活双亲”,虽然最后未成功,但是那种心胸与气魄当真是无人能与之匹敌…

    以一己之力,镇压八荒六合,横扫域外,禁区之中的存在,不朽的圣灵更是不敢出现,使人族出现了一个盛世…

    责天大结局中,无始与两个同等级人物(不死天皇,无名红尘仙)对战多年不落下风,直到叶凡、狠人、段德到来,最终反杀敌人…

    最后,无始大帝的自评:

    “望断仙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余独立云巅。”

    “天道无始亦无终,万法尽头见虚空,一株青莲惊万古,九圣凌霄破苍穹。

    太阴太阳孰弱强,混化太极便称王;

    斗战压塌九天界,不败不灭不死皇。斩我明道唯乱古,太皇龙剑敌万夫,阿弥陀佛慧慈苦,道胎天证西皇出。

    飞升羽化长空耀,九黎王图显神通。

    狠人横扫三千界,轮回尽头见老疯。

    白衣神王惊艳久,盖世九幽傲骨风。

    红颜青丝怜紫月,凡尘一叶遮天中。”

    “远古神话文明和现代科技的冲撞融合,全书背景磅礴浩大。

    热血而苍凉,幽默而感动,玄奥而轻松,足以让你哭,让你笑,让你怒,让你傲,让你热血沸腾,让你苍凉无奈,尝尽人间百味。

    华夏玄奥十足,有书迷曾经这样说过:看完责天,你会开始怀疑华夏的历史。

    没错,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看了责天后爱上了中国古史,当然,也怀疑上了华夏所记载的正史。

    看完后记忆深刻的不只是主角,更多的是数不清的配角。”

    “额⊙?⊙!,责天不是很喜欢,我倒是喜欢李导的鬼催灯。”

    “握草,说到该催灯,印象里在《云南虫谷》中,胡八一和王胖子拿了献王的人头,被尸身穷追不舍,正危急时,胡八一说,大不了咱们让他掐死以后也变个恶鬼,占了他的老巢,看看是他献王老粽子厉害,还是咱胡司令变的鬼猛恶……MMP,这特么治好我的孤独症*^_^*”

    “其实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书中描写的分金定穴之术,以及各种盗墓倒斗的禁忌规则。

    我对此兴趣浓厚,这段时间里拜访过一些高人。

    其中一位在收了两千块学费后,教给我一首歌谣。

    他说自己所有盗墓的心得,都在这首歌里。

    我不想藏私,今天免费分享给大家。

    歌词如下:

    大河向洞留,天上的星星参北斗。

    第一句是说墓穴在朝着江河湖海的方向通常会留有洞穴,这往往是逃生的途径。

    第二句,斗是墓,北是方向,其实就是说用星象可以确定墓穴的位置。

    烁走咱就走,泥有窝有泉都有。

    第一句,跟着闪烁的光走,不要犹豫,这能救命。

    第二句,地上如果有泥巴,而且呈现窝状,附近一定有泉水。

    路见不平疑身后,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平之路,指山川丘陵。

    身后就是身后事,这里还是指墓葬。看过《鬼催灯》的朋友都知道,很多大墓都在山里,所以路见不平就非常可疑,要果断出手。

    风风火火闯九州。

    风和火对盗墓来说非常重要,凡开大墓,必在东南角点一根蜡烛。如果风比火强,蜡烛熄灭,必须立刻退出,不得摸金?。

    反之,则一切顺利。

    必须严格依据风风火火相生相克的道理,你才能闯尽九州之墓。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收获。

    反正我是茅塞顿开,现在什么工具都齐了就差找到个墓了。

    记住这首歌,他能把你从生死的交点上拉回来!拉回来!!拉回来!!!来跟我一起唱:

    嘿嘿嘿嘿参北斗哇,生死之交已挽救啊。”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哈哈哈哈好笑⊙ω⊙”

    “看了开头我差点就信了╭(╯ε╰)╮”

    “就喜欢看你一本,道*^_^*”

    “不看评论,我差点就信了!(?_?)”

    “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_^*”

    “楼上是真的皮啊?”

    ……

    “其实,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作者这编写背景故事的能力,MMP,要不是俺们没经历过这个年代,还真以为有这么一个时期了!”

    这个倒也是,这里没有经历过抗战什么的,都是一直领先于世界的发展。

    “是呢,这本书的年代背景,总会让我觉得,这是真实存在的一样,感觉很玄乎,难道作者的文笔已经达到了是真是幻的地步了?

    不过这本书让我记得最深的居然是他们打马蜂窝的一段(现在想得我都饿了……):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