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你不知道的事(上)
居中的一个青铜火炉中兀自闪烁着星星火光,时值冬夜,房间中却是温暖如春。 确切的说,这里是一间佛堂,正位上供着一尊瓷质观音神像。 妇人上前跪倒在蒲团上,恭敬的叩了三个头。又起身,借着供案上的长明灯点起三支草香,口中念念有词地再拜了几拜,将那香插入香炉之中,这才轻移莲步来到沈韩的身旁。 房间并不宽敞,四周景象也是一目了然,自打进到这里之后,沈韩的视线始终未曾离开佛堂一侧的墙壁。 洁白的墙上悬着一幅半人多高的画像。画中那名女子,身穿淡绿色曳地长裙,发髻高挽,柳眉杏目,生得极为俊秀,却又不失典雅端庄。 这幅画用的乃是写实手法,将那女子描绘得跃然纸上,栩栩如生,就连女子双眉间那抹若隐若现的愁容都清晰可辨,足见绘画之人技艺之高超。 然而,沈韩所关注的却不是这些,此刻他的目光略显呆滞,死死盯在那画卷下方,双眼之中隐隐已有泪花在闪。 女子画像之下,同样有着一张供案和一个蒲团,在那供案之上,铜质的香炉后,还有一个灵位…… “爱妻韩氏素卿之灵位” 第一眼见到画像中的女子,那与自己极为肖似的眉眼鼻口,强烈的亲近之感已然沸腾了沈韩全身的热血。 这就是自己的生身母亲,如此美丽温婉,眼神中的殷殷之情令人望之心碎。沈韩能够感受到那个女子如何熬尽了自己的青春风华,苦苦盼子归来,却终难如愿的柔肠百转。 “你的孩儿回来了,而你却已不在了吗?” 终于,撕心裂肺的酸楚难以抑制地奔涌出,沈韩双膝一软,跪倒在蒲团上,头杵于地,无声地哭泣起来。 旁边的妇人轻轻走到近前,也未出言安慰,只是用她那复杂难言的目光,静静望着沈韩的背影,又过了许久,方才开口。 “萍儿原本只是小姐的一个婢女,自幼便与小姐形影不离,小姐待萍儿如同姐妹一般,在她嫁人之时,萍儿也一起陪嫁了过来。” “那一年,小姐方满十八,正值桃李年华,你的离开却一下子抽走了她的魂魄,从此茶饭不思,后来便搬到了此处,日夜向着菩萨祷告,求你平安,求你归来……” “起初的时候,你父亲还经常过来苦口婆心相劝,但久而久之,苦于终究无果,族中大大小小的事务又皆需他来操持,便也索性由了小姐……” “小姐待人一向温柔谦和,而那段日子,她却将自己的感情彻底封闭了起来,谁都不理,谁也不见,只允许我一个人留在这里陪她,眼见着小姐日复一日地衰弱下去,萍儿心中何尝不是心如刀绞……” “其实,在那之后的没多久,小姐就已熬到了油尽灯枯,只凭心中盼着能再见你一面的那股执念,勉强吊着一口气,这才撑到了第三年上,但最终还是……” “临走前那段时间,小姐已是孱弱到无法下床,每日里水米难进,口中一直‘云儿云儿’地不停唤你乳名。老爷想把她接回前院妥善照顾,她也坚决不肯,只说是想留在这里,向菩萨多给你求点福气……” 如是说着,女子渐被泪水沾湿了粉面,到得后来,几乎哽咽难言。 沈韩性格一向坚韧,记事以来便从未哭过,但今天他却几乎流干了所有的眼泪。身旁女子娓娓道来的话语,他听得一字不落,心中更是被那种真诚而质朴的情感所触动。 他缓缓站起来,用衣袖拭去眼角的泪滴,转身面向那女子重又双膝跪倒,郑重地拜了三拜。 “小云代母亲谢过萍姨照料之恩!” “好孩子,说的什么傻话,照顾你的母亲本来就是我该做的啊!”女子说着,弯腰将沈韩扶起,又转回身,从供案上抽出三支草香递过来。 “小云,去给你娘上炷香,告诉她你回来了,她的在天之灵一定可以听到的!” 女子满是怜爱地看着沈韩将那手草香接过,引燃后双手捧过额头,默默良久之后,又拜了几拜,方才将其插入了香炉中。她本打算就此带沈韩回去前院休息,却未曾想做完了这些,沈韩回过身去,重又跪在了那蒲团之上,静静盯着母亲的画像。 “今晚我想留在这里,好好陪陪我娘,萍姨就早些回去歇息吧!” “……如今看来,无论艮庄还是将来的沂王殿下,对沈……从云都是无比地看重。谁都未曾想到,咱们三方的联手,最后反倒是他成了这决定性的一环!”话到此处,沈元义端起面前的茶杯,呷了口水,清清喉咙,又感叹道“这孩子甫一出道,便如此的争气,沈家总算是复兴有望了!” 借着沈韩跟着萍姨离开的这段时间,从帝焱山中遇白狼讲起,一直说到临安城前与赵均话别,沈元义把事情大致的经过也基本陈说了一遍。 沈元仁坐在上首听着,期间未插一言,但从他脸上的神情看,之前的怒气倒也消了大半。那护佑草原的白狼王,竟然陨落在自己儿子手中,这让他惊喜之余,又不禁多出几分担忧。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关于杀白狼者可夺其气运的说法,在民间并不是什么秘密,若事情传扬出去,沈韩势必会被很多人盯上。如果放在极盛时期的沈家,他自然有把握护得儿子周全,乃至能够借势发力,让家族的地位更上层楼。但如今的沈家风雨飘摇,举步维艰,自身都尚且难保,凭空多出这样一档子事,还真的有些难言祸福。 沈元仁沉吟了片刻,出言问道“如元义所说,那白狼的尸身已被殿下带回了王府?” “正是!”沈元义将茶杯放回桌上,肯定地答道“殿下此举实为善举,乃是存了对从云的保护之心,不惜将祸水自引。而知道当中内情的,也只有艮庄少数庄丁,以及殿下的几个贴身侍卫,想来这件事短时间内还不至泄露出去。” “嗯!”沈元仁闻言点了点头,这才将心稍稍放回肚中。 沈元义见大哥未再说话,便又转而说起另外一桩事情。 “此行尚还有一些意外的收获,帝焱山中斩杀的那些恶狼,皮毛也被尽数带了回来。在建康弃舟登岸的时候,殿下和我们乘快马赶回,那些载着狼皮的车辆则由专人看顾着,稍后便会直接送到咱们府中来。” 沈元仁微微一愣,不解地问道“上百张狼皮,已算得上是贵重之物。听你刚才所说,斩杀狼群,艮庄和殿下的人都出力不小,为何不把那些狼皮送与他们?至少也是三家论功分配才对,又为何要全数给咱们沈家?” “哈哈!”沈元义闻言,爽朗笑道“这还不是要说大哥你生了个好儿子,单从此一事上看,艮庄与殿下对从云的交好之意,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关于这点,心思缜密的沈元仁当然早已想到,有此一问也不过是想要印证一下罢了。他在心中将利弊细细权衡一番,才又开口。 “这些狼皮,即便是对我们沈家来说也是价值不菲。但越是如此,我们越不可独占。不如这样,待其运到,我让老三作价而估,折换成银钱。一部分留给从云同来的几个师门兄妹,另外的那些便由你带回临安,至于怎样安排,还是交由殿下定夺吧……”